第150节
  取到了钱,毓秀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。
  “我奶最好了!这下我可以买帽子围巾手套了。”毓秀开开心心把钱仔细的揣到了内兜里,羽绒服哪怕是便宜的这一款,也比普通的棉袄做得细致多了。除了外头两个大兜可以暖手外,衣服里头还有内兜,把钱搁里头特别安心,不怕掉出来。
  她是安心了,张杨却没敢就这么放她走。
  “邮电局旁边就是银行,你不是带了学生证吗?去那头开个户,把钱存里头吧。反正离学校也没多远,取钱挺方便的。”张杨心说,以前也就算了,没人知道你有钱,知道的时候你已经把钱都花光了。现在呢?万一这钱丢了或者被偷了,全宿舍都得跟着一起倒霉。
  幸好,毓秀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好脾气的,只有极少数时候才会犯倔。她对于张杨这个宿舍长还是挺服气的,很听话的照做了,只留了二十块钱在兜里。
  “我还想买一床被子……”毓秀挺犹豫的,她不知道留二十块钱够不够。
  “买被子是吧?我也不劝你去旧货市场买了,你直接去学校小卖部,那头有新棉被,价格也不贵。”张杨生怕她又跑去百货商场了,赶紧催她走,“小卖部的东西质量都不错的,学校不会坑咱们。”
  最终,毓秀还是被说服了,去小卖部买了一床被子,加上她原先的,两床被子还是够用的。起码能支撑到集体供暖了,再说她还有两身羽绒服呢,怎么着也能睡个安生觉了。在这之后,她又买了五块钱的饭菜票,至于帽子围巾手套之类的,倒是不急于一时,她打算再好好看看,买自己喜欢的颜色款式。
  毓秀不知道的是,她奶啊,从县城邮电局寄完钱回到家里就病倒了。
  心痛,痛到麻木。
  第131章
  另一边, 郝新明左思右想还是不得其解,他自诩是个聪明人, 要不怎么能顺顺利利的考上清大呢?可说起追女孩子这种事儿, 还真就是生平头一遭, 丁点儿经验全无。
  在毓秀那头碰了壁, 千挑万选的礼物也没送出去, 郝新明无比心累的回到了家。
  这不是休息日吗?郝妹也在家里,瞅着她哥一脸垂头丧气的推门进来,顿时乐了:“咋了?摊上事儿了?来,跟我说说,叫我也乐一乐!”
  搁在平日里,郝新明一准跟他妹干一架,可今个儿他是真没这个劲儿了,随手将大袋子往前一推:“送你了。”
  “啥玩意儿?”郝妹就跟拆炸.药包似的, 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大袋子, 等发现里头装的是一件簇新的羽绒服, 顿时心头一喜,“新衣服?送我的?我看看……噫!”
  从心怀忐忑到欢呼雀跃, 再到极度嫌弃。
  郝妹面上的表情快速变换着,最终表现为一脸窒息。
  要说这件羽绒服吧?郝妹以前也是见过的, 要知道, 郝新明带毓秀去的那家百货商场, 原就是郝家姐妹最爱逛的那一家。早在刚降温那两天, 郝妹就跟着她的同学好友一道儿逛街添新衣去了, 自然也看到了那模特身上穿着的这件羽绒服。
  咋说捏?
  颜色还是挺不错的,粉嫩嫩的,特别适合十几二十岁未婚的小姑娘穿。只是这个款式吧,中年妇女的大领子,上面全是一层有一层的毛毛,没有帽子就是一匹毛领子。以为只有这样?不,胸前还有双排扣,两个胳膊却是短款的,胳膊肘以下又是毛茸茸,直到手腕处。这还不是最可怕的,那会儿郝妹还特地转到模特身后瞧了瞧,发现这衣服啊,腰部也都是毛毛,从下摆绕到背后,足足有三层。
  领子一匹毛,袖子一匹毛,下摆一匹毛。
  关键这年头的羽绒服还真就没后世那么美观,为了固定好羽绒,衣服前后倒还罢了,胳膊上那是一圈又一圈的线轧,配上这款式这风格……
  当时,郝妹就忍不住吐槽,说谁那么傻会买这个?
  而现在,她知道了。
  看着这件眼熟的衣服,她窒息了,颤抖着声音:“哥……”你有病?
  “不用谢。”郝新明心好累,他那天带毓秀去百货商场买衣服,当初一眼就相中了模特身上的这一件。结果,毓秀没看上,买了另外两件。那会儿他还以为是毓秀跟他的眼光不同,后来想想,应该是因为价钱吧。
  这件贵啊!它浑身上下那么多的毛毛,能不贵吗?
  郝妹翻来翻去看了一会儿,忽的扭头无比震惊的说:“吊牌呢?你把吊牌剪了?”
  “嗯。”不然咋装作是家里姐妹穿过不要的旧衣服?
  “你把吊牌剪了,我还咋换呢?”虽说卖出的衣服不准退还,可规矩是死的。退肯定是不行的,但可以换其他衣服嘛,大不了换一件比这件便宜很多的,这些都好商量。结果这眼瘸的哥哥居然还能耐到把吊牌剪了?!
  “那么多好看的你不买,你这是啥眼光啊?愣是买了个又丑又贵的,还把吊牌剪了,你咋那么能耐呢?”
  “你不试试咋知道丑?穿模特身上可好看了。”
  郝妹不敢置信的看着她哥,心说你以为我没见过模特穿这个?当下,她一发狠心,立马试穿给她哥看。
  然后……
  这衣服原就是郝新明特地买来送给毓秀的,又因为他当初陪毓秀去买过衣服的,暗暗记住了毓秀的号子。也就是说,这衣服是毓秀的号。毓秀是身量偏瘦小的南方妹子,而郝妹则是典型的北方人,俩人的号子不同,哪怕冬天的衣服刻意放宽松了一些,那也还是有些小。郝妹费了些劲儿,塞是能塞进去的,可结果仍然是无比惨烈。
  一匹大毛领啊,腰上下摆背后三圈毛毛,外加袖子两大坨毛绒绒,再配上粉嫩嫩的颜色……
  郝新明凝神看了一小会儿,忍不住拿手指了指他妹,口吐芬芳:“像一头熊。”
  “是你眼光太差了!你眼瘸!!”
  “明明是你长得不行,你太丑。”
  “我跟你拼了!!”
  一出惨案在毓秀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。其实,郝妹不知道的是,她哥在外头败坏了她的名声,还自家姐妹穿过不要了的旧衣服,谁家姐妹会买这么丑的衣服?这要是最终俩人没成也就罢了,万一这要是成了,毓秀还不得认为她小姑子年纪轻轻就眼瘸了?
  幸好,郝妹啥都不知道。
  而郝新明在稍晚些时候,给他表哥打了个电话。
  他只有一姐一妹,也没个亲兄弟,偏他爸也是类似的情况,弄得他别说亲兄弟了,连堂兄弟都没有。也就是姑姑家的表哥,比他大不了几岁,以前也常在一道儿玩,关键人家才是人生赢家,前不久就已经抱得美人归了。
  电话通了以后,他就将情况大概的说了一番,没提毓秀的名儿,只说是京大的一个学生妹子:“……哥你说她为啥不收我的礼物啊?”
  “你都不要的送给人家,你觉得合适吗?还是你家姐妹穿旧的衣服……你糟蹋谁啊?万一她收下了,她能看不出来那是新的?你这不是伤人自尊?追人是这么追的?”哪怕没亲眼看到这一幕,他表哥也是一脸的窒息,差不多就跟郝妹看到那件奇葩羽绒服一个表情了。
  “原来是这样啊!”郝新明大彻大悟,他伤害了一个自尊自爱自强的好姑娘还不自知!幸好,表哥及时提点了他,他深刻的反省了自己,特别惭愧自己用钱羞辱了毓秀。
  深深的忏悔之后,他又向他表哥求助,问到底应该怎么追女孩子。重点是,他喜欢的女孩子家里条件不太好,反正没表嫂那么好的家境。
  他表哥想了想,还真给出了个主意:“你实在想帮她可以经常请她吃饭,一般人对请吃饭不敏感的,尤其你找点那种老店子,好吃不贵的看着不起眼,别老动不动就送东西,你送了东西她收了能不回?她要回礼能不花钱?”
  “就这么简单?只请吃饭?”郝新明有点儿怀疑,因为他并不觉得毓秀是个吃货,光请吃饭能把人追到手吗?可想起他在前不久的婚礼上看到的表嫂,那确实是个大美人,所以应该信任他表哥一回?
  迟疑了半晌,郝新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里的疑惑:“哥,你就是请嫂子吃饭……就把人追到手了?”
  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瞬,很快就又传来了他表哥自信满满的声音:“你懂个球!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见钟情!就今年五月中旬,我俩在饭局上碰了面,她当时就看上我了,之后去书店逛了逛,又吃了两回饭,跟着就见了家长,办了订婚酒。这不,前阵子就领证结婚了……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路顺顺当当下来的,这叫啥?水到渠成,丁点儿坎坷都没有的,所有人都祝福我们,你小子羡慕不来的。”
  及至挂了电话,郝新明还是有点儿迷茫。
  所以,他表哥给出的主意是,多请客吃饭?哦对了,还有他表哥亲身经历的,去书店逛逛?这个倒是可以有。
  呆坐了片刻后,郝新明又忍不住拨通了电话。别看他兄弟少,可他有姐夫啊!
  “喂,姐夫,你当初是咋追的我姐?”
  “你小子啥意思?那会儿要不是你个小兔崽子从中作梗,我用得着那么辛辛苦苦的追你姐?我告诉你,你当初造的孽,总有一天会回来的!”
  ——啪!电话挂了。
  郝新明无比心塞,瞅着时间也不早了,他又敲开了他妹的房门:“我问你个事儿……你说像你这样的年轻女大学生,喜欢啥样的男孩子?”
  “只要跟你不一样就行!”
  一圈绕下来,郝新明觉得,还是他表哥人好,难怪能娶到像表嫂那么好看的媳妇。
  他觉得他人也不错,所以成功的概率还是很高的。
  抱着这样的想法,接下来郝新明没少往京大跑。这直接导致了一个后果,毓秀本来是打算在学校附近买些御寒装备的,被郝新明一带,虽说最终是没去百货商场之类高档消费场所,可还是叫拐到了别的个体户门面里,买了差不多中等价位的手套围巾帽子。
  好在,这年头的东西当真就是一分价钱一分货,完全不带任何掺假的。而且郝新明到底是京市本地人,在很多生活常识方面,他要比毓秀强多了。只不过因为家庭环境的缘故,他对价钱不敏感。
  其实毓秀也是对钱不敏感的,先前她是因为口袋空空,这才忍住了没买东西。都不能说是忍住了,没钱啊,有啥忍不忍的。眼下,二百块钱到了手,哪怕她被劝着将钱存了起来,可取钱又不麻烦。
  只这般,她听从了郝新明的建议,放弃了好看但不中用的毛线手套,选择了厚实的皮手套。那皮手套是真的暖和,外头是皮子,里头衬得是羊羔毛,别提有多舒服了。还有帽子,也是以保暖为主的,毕竟北方的冬天是真的冷,尤其对于毓秀这个原先就很怕冷的南方姑娘而言。反而围巾是最便宜的,就是普通的绒线围巾,学校里还有人自个儿织围巾呢,可惜毓秀不会,她买了一条看着最厚实的。
  三件套齐备后,日子一下子就好过多了。
  这还不算完,毓秀偶然间看到宿舍里有个姑娘买了个汤婆子,这玩意儿好,灌上热水能管至少七八个钟头呢,而且看着就结实耐用,买了起码能用好多年。
  及至进入了十一月里,集体供暖开始了,学校的开水房也从原先的一天两次供应热水,改为了一天三次。其实从这个时候起,才是真正的学期过半。毓秀也逐渐适应了她的大学生活,开始努力吸收知识,尤其算着期末考试不远了,她一面上课一面开始复习前面的内容。
  几乎从这个时候开始,郝新明就约不出人来了。
  毓秀的确是对钱没概念,可其实她对物质需求也不高的。眼下,过冬的装备都齐全了,宿舍、教学楼里也都开始供暖了,吃喝的话,学校食堂有荤有素有汤,主食也不像她原先想的那样只有包子馒头,反正对她而言,生活已经步入了正轨。既如此,她还出去干啥呢?
  郝新明屡次邀约屡次失败。
  偏偏他还是那种越挫越勇的性子,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他发现毓秀是拒绝所有人,而非针对他一人。
  因为连学校里举办的活动,毓秀都不参加了。
  对此,张杨就很头疼。她年岁要比毓秀大两岁,既是京市本地人,又是宿舍长,本身就是一个对学校活动格外热衷的积极分子。也因此,最开始她是想带全宿舍的人一起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的,可毓秀总是不去。更确切的说,最开始毓秀还是配合的,大概也就配合去了一两回,就再也叫不出来了。
  久而久之,张杨也就索性不喊她了。
  喊不动啊!
  宿舍里其他人都去扑腾了,就毓秀一人,要么在宿舍里看书,要么去图书馆看书,要么就在自习室学习。不是说学习不好,事实上能考上京大的,就不可能有学习不好的人。可大学跟高中是不同的,在大学里除了学习成绩外,课外活动也是很要紧的,尤其是学校组织的一些集体活动,哪怕不积极参与,那也不能直接不去。诚然,辅导员不会因此把毓秀怎样的,可时间一长,以后要是有什么评优评干的好机会,人家也不能让你上啊!
  这些话,张杨说过一回,见毓秀浑然不在意,她就没再开口了。横竖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,你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前途,别人才懒得管你。
  又一个休息日,郝新明一大早就兴冲冲的过来找毓秀,他觉得这次有十足的把握将毓秀喊出去。
  在女生宿舍楼下等了半晌,毓秀全副武装的下了楼,也不说话,只一脸无奈的看着他。
  “苗同学,我帮你找了个活儿。”郝新明难掩兴奋之情,天知道他先前从甄卓凡口中得知毓秀家境贫寒时,内心有多愧疚。幸好,他表哥的一哥们听说了他的事情后,主动施以援手,说可以让毓秀去亲戚家开的书店里帮忙,双休日节假日去就行了。
  勤工俭学嘛,很常规的操作。
  毓秀一脸的迷茫。
  当下,郝新明就将事情仔细的说了说,当然那些不重要的人物就不用提了,重点他急人所急,看出了毓秀现在最紧要的事情,又强调勤工俭学是学校一直所推崇的。
  ——这些话他在过来的一路上已经推敲过好几遍了,生怕一个不小心又伤害了眼前这个自尊自爱自强的农村姑娘。
  可毓秀还是一副茫然不解的表情,半晌才弱弱的问道:“我现在最紧要的事情……难道不是好好学习吗?”
  呃,这么说也没错。
  “我好不容易才考上了京大,临出门前,我奶让我好好学习,不要辜负了这难得的机会。”毓秀想了想,又添了一句,“我奶还说了,给我捎带的钱就是叫我花的,出门在外,咋都不能亏待了自己,该花的就得花。”
  所以勤工俭学是什么鬼?反正她奶没说过。
  从一点上来看,老话常说的,天作孽犹可恕,自作孽不可活,确实是非常有道理的。估摸着连李桂芳本人都没想到,毓秀真的是将她说过的每句话都刻在了心上,并且原原本本的付之于行动。
  郝新明傻眼了。
  这个发展完全在他的预料之外。
  可仔细一思量,他不禁为毓秀有这么好的奶奶深感欣慰:“对对,苗同学你还是按照你奶说的去做吧,什么勤工俭学,你不需要。”心说,不都说农村的老太太一个两个的都是重男轻女吗?没曾想苗奶奶这么识大体,真当是个有智慧的老太太。
  唯一可惜的是,就算郝新明在心里将李桂芳夸了一遍又一遍,他今天也注定要无功而返了。
  毓秀啊,她宁可在宿舍里看书学习,也不愿意跟他出去吃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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