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7节
“林溪和我……都希望你们能够幸福。”
多日的自我折磨已经令精灵变得苍白憔悴,但他紧紧握住那点缥缈的希望,眼神灼热。
“我一定会找到她。”
“再见了。”
——老大……
——队长……
——学长……
一路顺风啊老大!我们都会为你们祝福的!
作者有话要说:nice~这一卷写完!
啊这卷末尾应该也不虐吧。老是死女主,死得我都没感觉了……只是大纲如此,伏笔都这么设计了,所以不好改。
今后一定不死女主,握拳。
写的时候我内心非常平静,此处适合一首莫扎特。
下一章开始终卷。
第160章 洛瑞琳
生命女神最宠爱的眷族,既不是羽族,也不是冰霜精灵。
她最宠爱的是——
星辰精灵。
*
她屏息凝神,躲在窗舷上,静静地观察屋内的情况。
透过白色的半透明纱幔和菱形窗格,她可以看见自己白色雕花的床,以及一角翠绿绘金色花纹的大门。
门被推开,晃进来一片月白色绣金色橄榄叶的裙角。这是她的侍女费丽诺。
“洛瑞琳殿下,到早餐的时间了……殿下?殿下?”
片刻的沉寂后,一声歌剧般宛转悠扬的呼喊贯穿了半个精灵王庭。
“女王陛下——洛瑞琳殿下又离家出走了!!!”
清晨的王庭立即热闹起来。
洛瑞琳耐心地等着,直到楼下的护卫匆匆跑过,她才看准落脚点,轻盈灵巧地跳下阳台,三两下就落了地。
从花园背后绕过去,计算好侍卫巡逻的间隙,洛瑞琳轻轻松松就摆脱了混乱的王庭。
她绕过高高低低的民居和集市,避开商队往来的大路,一口气跑到了森林里。
站在山顶,她回头又看了一眼家园。恰是清晨,阳光初升,将这片山谷照得处处辉煌迷人,彩色的叶片和红白色的花朵交织在一起,两侧青翠树林“沙沙”低吟。
星辰精灵们世代居住于群星山谷,而这整片森林,一直到外面的平原,全都属于星辰精灵。
洛瑞琳伸了个懒腰,拉上自己的兜帽,吹了声口哨。
一头大角鹿从边上的矮灌木里钻了出来。它有一身淡褐色的皮毛,头顶两只硕大的昂然鹿角,就宛如两片凝固不动的羽翼。
可惜在森林里,这好看的鹿角只会让它到处缠绕上枯枝、藤蔓,还会倒霉地撞上树干。
“琳赛!你又离家出走了!”
大角鹿刨刨前蹄,用一双乌溜溜的圆眼睛瞪着她。
“琳赛”是“洛瑞琳”的昵称,亲近的人都这么叫她。
“别这么大惊小怪,斯宾塞。你不是应该习惯了嘛。”
洛瑞琳轻快地回答,熟练地爬上大角鹿的脊背。大角鹿摇摇头,嘟嘟哝哝地抱怨她,却还是往森林外走去。
洛瑞琳是一名年轻的星辰精灵。她穿着浅灰色的猎装,外面罩着深棕色的斗篷,用兜帽遮住脑袋,只露出几缕黑色的长卷发,还有一截白皙精致的下巴。
大角鹿驮着她,稳稳地往外走。看似缓慢,但从森林后移的速度来看,它的步伐其实相当轻捷。
“琳赛,你干嘛老是想往外跑?”
斯宾塞探头咬了一片绿叶,一边嚼着,一边问。
“你还是个小小小精灵,不好好待在山谷里学习,成天上蹿下跳。小心被坏人抓走!”大角鹿恐吓她。
“我不是小小小精灵。我都成年啦。我算算……我都124岁了!”
“你那叫什么成年。”大角鹿训她,“出生开始就睡到121岁的洛瑞琳殿下,请记住,你的真实年龄是3岁!”
年轻的精灵公主抱住大角鹿的脖子,摘下一片脆嫩的树叶喂给他。她没有反驳,只是有些惆怅地叹了口气,没精打采地说:“可我总觉得我不是3岁,而且……”
森林在他们身边摇曳低吟。树枝和藤蔓为他们让路,却又伸出枝叶温柔地拂过他们的皮肤。
大角鹿早就发现,洛瑞琳特别受植物和动物的喜爱。星辰精灵都是些浪漫、优雅、善良的生物,和森林也相处得非常融洽。但即便在星辰精灵里,洛瑞琳受到的喜爱也是特殊的。
森林愿意亲近和包容她,动物们也乐意和她交流、给她送上甜美的浆果。
甚至连斯宾塞自己……虽然每次都抱怨,但每次都还是会帮助她“出逃”。
“而且什么?”大角鹿追问。
公主伸出手,看着阳光在她手背上变幻模样。一朵鲜花被森林送到她手上,她探头吻了吻那花,又同它挥别。
“而且,我要去外面找人。”
“找人?”斯宾塞第一次听见这个说法,吃惊得差点撞上树干,“可是琳赛,一万年里,我们从来不和‘外面’打交道。直到18年前,生命女神降下神迹、消灭了‘外面’的暗影,女王陛下才决定打开通道。”
“可是,我真的要找人。我知道有人在等我。”
“好吧……那你要找谁?”
“我……”
“唔?”
“……我不知道。”
大角鹿晃动他的大角,用娇小的鹿的脑袋认真考虑片刻。
“是不是最近‘外面’的商队来得太多,你听了太多故事?”斯宾塞问,“那些商人确实有很多好故事……如果他们不要在看到我的时候,提什么‘烤鹿肉’就更好了。”
公主发出一连串笑声。
“烤鹿肉!烤鹿肉!”
“嘿琳赛,都说了别提那个了!”
斯宾塞还没抗议完,立即就被一朵带着花蜜的花收买了。洛瑞琳总是能得到森林的馈赠。在她身边,大角鹿也有很多好东西吃。
他喜欢星辰精灵,但尤其喜欢洛瑞琳。尽管她只是个3岁的精灵——只有3年清醒时间的124岁的精灵,当然是3岁嘛!
星辰精灵居住于群星山谷,而群星山谷属于星辰之境。根据历史记载,他们所在的地方是一处世界碎片,是万年前神灵陨落后,从主世界剥离的一小块世界。
据说,当时精灵王夫妇原本想带着族人前往星空之上,最后却选择停留在主世界和星空之间。也因此,星辰之境成了离主世界最远的一个世界碎片。
18年前,女神的神迹也出现在了星辰之境。女王陛下考虑之后,决定恢复和主世界的交流。
也许是因为他们的位置实在太偏远,五年前开始,商队才陆陆续续抵达这里。
星辰精灵们也才惊讶地发现,原来主世界发展出了很多很有趣的技艺,还说什么……星辰之境停留在中世纪?
一听就不是什么好话。
可冰淇淋真好吃……
“琳赛,今天我们回去买冰淇淋吃吧?琳赛?琳赛?”
公主趴在大角鹿背上,已经睡着了。
“又睡着了……琳赛,所以说啊,你这个小小小精灵明明身体不好,却还到处乱跑,女王陛下和皇子殿下放心不下,才是正常的啦。”
他们避开了商队往来的大路,一直在森林的小径上行走。这一次他们走得最远,王庭的护卫们暂时还没能追上。
阳光将森林照得暖洋洋的,花朵发酵出甜蜜的气息,引诱蜂蜜和蝴蝶翩翩起舞。
大角鹿觉得有些口渴,就往溪边走去。这里已经很接近森林的出口了。
被他驮在背上的精灵公主动了动,似乎醒来了。
“斯宾塞,那里好像有个人。”
她衣袍滑动,叠出一串窸窸窣窣的声音。
洛瑞琳跳下鹿背,轻盈地踏过溪边的石块,又涉过清澈的水流,往对岸伏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影走去。
“小心危险,琳赛……”
她回过头,做了个“嘘”的手势。露出兜帽的唇角,带着一丝微笑。
“所以你要快躲起来,斯宾塞。万一这是个坏人,可就要靠你出其不意地跳出来,才能救我啦。”
——那你现在就不要犯险才对!
大角鹿干瞪眼,却只能垂头丧气地照办了。
他躲进树丛里,整个身躯、连同惹眼的鹿角一起,全都隐藏在枝叶里,一点行迹不露。
谁让斯宾塞是活了一千年、法力精深的大角鹿长老呢。面对一个3岁的小小小精灵,他不宠着这孩子,还有别的选择吗?
溪水潺潺。
洛瑞琳走到那个人身边。他是真的昏迷了,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,只有银色的长发散着,好像一匹长长的、闪光的丝绸,轻盈地覆盖在他的身上。
似乎是受到什么冲击,他的兜帽落下了,于是尖尖的耳朵暴露在外。
她第一次见到银色头发的精灵。星辰精灵们大多是深色的头发,又闪烁着无数细密如雾的光,就好像头顶璀璨的星空。
银色的头发好像雪,又像迤逦的银河裙摆。
洛瑞琳好奇地睁大眼睛,犹犹豫豫地伸出手,小心地碰了一下,然后飞快把手缩回来。
他还是没动。看样子,他是个外来的旅者,也许倒霉地碰上虚空风暴?可他干嘛不走商队都走的那条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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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日的自我折磨已经令精灵变得苍白憔悴,但他紧紧握住那点缥缈的希望,眼神灼热。
“我一定会找到她。”
“再见了。”
——老大……
——队长……
——学长……
一路顺风啊老大!我们都会为你们祝福的!
作者有话要说:nice~这一卷写完!
啊这卷末尾应该也不虐吧。老是死女主,死得我都没感觉了……只是大纲如此,伏笔都这么设计了,所以不好改。
今后一定不死女主,握拳。
写的时候我内心非常平静,此处适合一首莫扎特。
下一章开始终卷。
第160章 洛瑞琳
生命女神最宠爱的眷族,既不是羽族,也不是冰霜精灵。
她最宠爱的是——
星辰精灵。
*
她屏息凝神,躲在窗舷上,静静地观察屋内的情况。
透过白色的半透明纱幔和菱形窗格,她可以看见自己白色雕花的床,以及一角翠绿绘金色花纹的大门。
门被推开,晃进来一片月白色绣金色橄榄叶的裙角。这是她的侍女费丽诺。
“洛瑞琳殿下,到早餐的时间了……殿下?殿下?”
片刻的沉寂后,一声歌剧般宛转悠扬的呼喊贯穿了半个精灵王庭。
“女王陛下——洛瑞琳殿下又离家出走了!!!”
清晨的王庭立即热闹起来。
洛瑞琳耐心地等着,直到楼下的护卫匆匆跑过,她才看准落脚点,轻盈灵巧地跳下阳台,三两下就落了地。
从花园背后绕过去,计算好侍卫巡逻的间隙,洛瑞琳轻轻松松就摆脱了混乱的王庭。
她绕过高高低低的民居和集市,避开商队往来的大路,一口气跑到了森林里。
站在山顶,她回头又看了一眼家园。恰是清晨,阳光初升,将这片山谷照得处处辉煌迷人,彩色的叶片和红白色的花朵交织在一起,两侧青翠树林“沙沙”低吟。
星辰精灵们世代居住于群星山谷,而这整片森林,一直到外面的平原,全都属于星辰精灵。
洛瑞琳伸了个懒腰,拉上自己的兜帽,吹了声口哨。
一头大角鹿从边上的矮灌木里钻了出来。它有一身淡褐色的皮毛,头顶两只硕大的昂然鹿角,就宛如两片凝固不动的羽翼。
可惜在森林里,这好看的鹿角只会让它到处缠绕上枯枝、藤蔓,还会倒霉地撞上树干。
“琳赛!你又离家出走了!”
大角鹿刨刨前蹄,用一双乌溜溜的圆眼睛瞪着她。
“琳赛”是“洛瑞琳”的昵称,亲近的人都这么叫她。
“别这么大惊小怪,斯宾塞。你不是应该习惯了嘛。”
洛瑞琳轻快地回答,熟练地爬上大角鹿的脊背。大角鹿摇摇头,嘟嘟哝哝地抱怨她,却还是往森林外走去。
洛瑞琳是一名年轻的星辰精灵。她穿着浅灰色的猎装,外面罩着深棕色的斗篷,用兜帽遮住脑袋,只露出几缕黑色的长卷发,还有一截白皙精致的下巴。
大角鹿驮着她,稳稳地往外走。看似缓慢,但从森林后移的速度来看,它的步伐其实相当轻捷。
“琳赛,你干嘛老是想往外跑?”
斯宾塞探头咬了一片绿叶,一边嚼着,一边问。
“你还是个小小小精灵,不好好待在山谷里学习,成天上蹿下跳。小心被坏人抓走!”大角鹿恐吓她。
“我不是小小小精灵。我都成年啦。我算算……我都124岁了!”
“你那叫什么成年。”大角鹿训她,“出生开始就睡到121岁的洛瑞琳殿下,请记住,你的真实年龄是3岁!”
年轻的精灵公主抱住大角鹿的脖子,摘下一片脆嫩的树叶喂给他。她没有反驳,只是有些惆怅地叹了口气,没精打采地说:“可我总觉得我不是3岁,而且……”
森林在他们身边摇曳低吟。树枝和藤蔓为他们让路,却又伸出枝叶温柔地拂过他们的皮肤。
大角鹿早就发现,洛瑞琳特别受植物和动物的喜爱。星辰精灵都是些浪漫、优雅、善良的生物,和森林也相处得非常融洽。但即便在星辰精灵里,洛瑞琳受到的喜爱也是特殊的。
森林愿意亲近和包容她,动物们也乐意和她交流、给她送上甜美的浆果。
甚至连斯宾塞自己……虽然每次都抱怨,但每次都还是会帮助她“出逃”。
“而且什么?”大角鹿追问。
公主伸出手,看着阳光在她手背上变幻模样。一朵鲜花被森林送到她手上,她探头吻了吻那花,又同它挥别。
“而且,我要去外面找人。”
“找人?”斯宾塞第一次听见这个说法,吃惊得差点撞上树干,“可是琳赛,一万年里,我们从来不和‘外面’打交道。直到18年前,生命女神降下神迹、消灭了‘外面’的暗影,女王陛下才决定打开通道。”
“可是,我真的要找人。我知道有人在等我。”
“好吧……那你要找谁?”
“我……”
“唔?”
“……我不知道。”
大角鹿晃动他的大角,用娇小的鹿的脑袋认真考虑片刻。
“是不是最近‘外面’的商队来得太多,你听了太多故事?”斯宾塞问,“那些商人确实有很多好故事……如果他们不要在看到我的时候,提什么‘烤鹿肉’就更好了。”
公主发出一连串笑声。
“烤鹿肉!烤鹿肉!”
“嘿琳赛,都说了别提那个了!”
斯宾塞还没抗议完,立即就被一朵带着花蜜的花收买了。洛瑞琳总是能得到森林的馈赠。在她身边,大角鹿也有很多好东西吃。
他喜欢星辰精灵,但尤其喜欢洛瑞琳。尽管她只是个3岁的精灵——只有3年清醒时间的124岁的精灵,当然是3岁嘛!
星辰精灵居住于群星山谷,而群星山谷属于星辰之境。根据历史记载,他们所在的地方是一处世界碎片,是万年前神灵陨落后,从主世界剥离的一小块世界。
据说,当时精灵王夫妇原本想带着族人前往星空之上,最后却选择停留在主世界和星空之间。也因此,星辰之境成了离主世界最远的一个世界碎片。
18年前,女神的神迹也出现在了星辰之境。女王陛下考虑之后,决定恢复和主世界的交流。
也许是因为他们的位置实在太偏远,五年前开始,商队才陆陆续续抵达这里。
星辰精灵们也才惊讶地发现,原来主世界发展出了很多很有趣的技艺,还说什么……星辰之境停留在中世纪?
一听就不是什么好话。
可冰淇淋真好吃……
“琳赛,今天我们回去买冰淇淋吃吧?琳赛?琳赛?”
公主趴在大角鹿背上,已经睡着了。
“又睡着了……琳赛,所以说啊,你这个小小小精灵明明身体不好,却还到处乱跑,女王陛下和皇子殿下放心不下,才是正常的啦。”
他们避开了商队往来的大路,一直在森林的小径上行走。这一次他们走得最远,王庭的护卫们暂时还没能追上。
阳光将森林照得暖洋洋的,花朵发酵出甜蜜的气息,引诱蜂蜜和蝴蝶翩翩起舞。
大角鹿觉得有些口渴,就往溪边走去。这里已经很接近森林的出口了。
被他驮在背上的精灵公主动了动,似乎醒来了。
“斯宾塞,那里好像有个人。”
她衣袍滑动,叠出一串窸窸窣窣的声音。
洛瑞琳跳下鹿背,轻盈地踏过溪边的石块,又涉过清澈的水流,往对岸伏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影走去。
“小心危险,琳赛……”
她回过头,做了个“嘘”的手势。露出兜帽的唇角,带着一丝微笑。
“所以你要快躲起来,斯宾塞。万一这是个坏人,可就要靠你出其不意地跳出来,才能救我啦。”
——那你现在就不要犯险才对!
大角鹿干瞪眼,却只能垂头丧气地照办了。
他躲进树丛里,整个身躯、连同惹眼的鹿角一起,全都隐藏在枝叶里,一点行迹不露。
谁让斯宾塞是活了一千年、法力精深的大角鹿长老呢。面对一个3岁的小小小精灵,他不宠着这孩子,还有别的选择吗?
溪水潺潺。
洛瑞琳走到那个人身边。他是真的昏迷了,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,只有银色的长发散着,好像一匹长长的、闪光的丝绸,轻盈地覆盖在他的身上。
似乎是受到什么冲击,他的兜帽落下了,于是尖尖的耳朵暴露在外。
她第一次见到银色头发的精灵。星辰精灵们大多是深色的头发,又闪烁着无数细密如雾的光,就好像头顶璀璨的星空。
银色的头发好像雪,又像迤逦的银河裙摆。
洛瑞琳好奇地睁大眼睛,犹犹豫豫地伸出手,小心地碰了一下,然后飞快把手缩回来。
他还是没动。看样子,他是个外来的旅者,也许倒霉地碰上虚空风暴?可他干嘛不走商队都走的那条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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