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改姓
此刻,沈千回还不晓得自己未来会被霉豆腐围绕,他捂着肩膀,挡在军中大营临时摆放的软塌上,哼哼道,“老子长这么大,什么都吃,就是不吃亏,那个徐家……”
“徐家还不能动。”
萧西岭声音冷凝,目前最好的办法,以静制动,看对方下一步如何出招。
“老萧,你受了皮肉伤,为什么肩膀也不能动了?”
沈千回一侧身,动了下肩膀,疼得他龇牙咧嘴,本想调侃萧西岭几句,话都说不出了。
他可是听暗二八卦,林小丫跳墙,直接撞到萧西岭的怀里。
啧啧,虽说人家是个小丫头,但是这么亲密,也不好吧?
这话,他不敢说,毕竟现在受伤,跑不快,他清楚记得,上次在京都,他使坏,引了几个大家闺秀去堵截萧西岭,下场是被挂在府里的老树上,吹一夜的冷风。
自打那次之后,沈千回的轻功一日千里,嘴贱之前,就先计划好逃跑路线。
现下,萧西岭动弹不得,可他手里还有暗器,万一刺破他嫩嫩的皮肤,留下疤痕……
好汉不吃眼前亏,忍了!
“林小丫去徐家,是为报复徐家少爷?”
沈千回摸了摸下巴,徐家少爷长成那猪头样,有碍观瞻,看一眼,容易让人吃不下饭。
长得丑没事,出来吓唬人就不对了。
“恩,难道你以为她能和蛮子有关系?”
萧西岭没发现,自己正在为林小丫开脱,她几次三番出现,时间上又刚好巧合。
“不是。”
沈千回正正面色,二人算是都被那丫头救过,总得给重礼表示感谢。
林小丫救的,不是他的性命,是京都未出嫁的闺秀那颗炽热的心。
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,京都的城门都要被那些小姐们哭倒了,若不是北地和京都相距千里之遥,早有人找上门来。
“我娘说,要带着晴儿到边城看看。”
萧西岭看不得沈千回嘚瑟,当即扔出一个重磅炸弹。
他的妹妹萧晴儿,比较难搞,武将世家的闺秀,整日舞刀弄棒,挥舞着小皮鞭,见到沈千回,就忍不住想抽他屁股。
“你说什么?”
晴天霹雳,沈千回一听,当即从软塌上滚下去,片刻后,城北大营军中大帐,传来一声哀嚎。
暗卫们隐藏在四周,不为所动,哼哼,肯定是沈军师又惹了自家少主,自作孽,不可活啊!
三天后,王轩之的娘亲下葬,小院也被房主收回,因为人在屋子里没的,房主很不高兴。
将心比心,李氏赔偿了点银子,又把王轩之带回家,又摆了一桌认亲酒,王轩之正式改名为林轩之,成为家里的一份子。
“轩子,家里的事都不用你操心,这些活计奶来做。”
何氏同情他的遭遇,对孝顺懂事的林轩之偏疼,有好吃的,都是第一个留给他。
林小丫这一辈无人嫉妒,兄弟姐妹,很快和林轩之混熟,他比林大丫生辰大,在家里是名副其实的二哥。
和他关系最好的,当属林小寒,家里做生意,李氏忙前忙后,一直没有抽出时间,把人送到学堂。
“二哥,我还有几个字没学会。”
林小寒跟着二哥林轩之开蒙,学认字的积极性很高,其中包括林小丫,她虽然懂蛮语,大齐本土文字却有一半看不明白,牟足劲摆脱文盲的帽子。
“好。”
林轩之好脾气的笑笑,虽然,还是想念娘亲,可是,他发觉自己很快就融入了林家,而林家也真正地把他当成亲人,而不是累赘。
窗外,刮着湿润的风,很快地,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。
林小丫搓搓手,站在院子里喊一声,“奶,我拿了鱼回来,晚上加点土豆,咱们炖上一大锅吧?”
“又拿回来了?”
招娣第一个从里跑出,拎着一条五六斤重的黑鱼,笑得眯了眼。
她食量太大,不好意思和主家一起吃,就单独占用了灶间,但是饭菜基本是一样的。招娣从来没吃得这么饱过。
前两天,家里做生意需要人手,她的二婶签了工契,成为林家帮工,偶尔还能带点吃食回家。
有了银钱看病,二叔的腿脚快养好了,等养好之后,能干一些帮着送货的活计。
招娣心里充满希望,天不亮就起身,里里外外,劈柴烧水,干活那叫一个麻利。
“对啊,有好吃的了!”
林小丫把黑鱼递过去。空间里的东西,泛滥成灾,她迫切地需要消化一部分,只不过鱼太大,都成精了,想要发卖,还有难度。
她只好借口城北大营发的福利,一次次地往家里拿东西。
上工三日,起早贪黑,林小丫靠在空间里补眠,勉强才能睡够。
沈狐狸雇佣童工,每日丢过来大量要翻译的信件,甚至是账本,弄得她头晕眼花,好在在大营里吃的那一顿还不错,主要是水晶绿豆糕,做得太漂亮,听说是在京都挖来的厨子。
地里的菜苗还没长起来,咱家青菜不多,小丫,明儿你休息吧,跟着轩子,让你们大哥带着你们去山里走走,挖点野菜回来。
“娘,正好明天我去乡下收鸭蛋,我们坐牛车去。”
刚下完雨,山上有不少野菜,荠菜,婆婆丁,烧菜还是熬汤,包饺子,那滋味都很好。
听说能山上,最激动的是林二丫,早早地准备了一身旧衣物,还有软底适合爬山的鞋子。
第二日,几人坐着牛车,来到距离城门不远的甜水村。
甜水村内有好几条小河,水质干净清澈,味道甘甜,因此得名。
甜水村养鸭子,鸭蛋特别好,李氏听人介绍,选定这里收鸭蛋。
林大寒带着几个小的轻装上阵,连招娣,也被带着一起。几人一人背了个背篓,林小丫背的是最小号,看着很精巧,是招娣自己编的。还真看不出,招娣这种看着不怎么灵活的人能如此手巧。
徐良还说招娣是习武的好苗子,非要做个便宜师傅,隔三差五地教她几招。
不知道是不是昨天下雨的原因,今天山里的路不太好走。
这一路上几乎看不见村里人,想来都在田间地头忙活。
“徐家还不能动。”
萧西岭声音冷凝,目前最好的办法,以静制动,看对方下一步如何出招。
“老萧,你受了皮肉伤,为什么肩膀也不能动了?”
沈千回一侧身,动了下肩膀,疼得他龇牙咧嘴,本想调侃萧西岭几句,话都说不出了。
他可是听暗二八卦,林小丫跳墙,直接撞到萧西岭的怀里。
啧啧,虽说人家是个小丫头,但是这么亲密,也不好吧?
这话,他不敢说,毕竟现在受伤,跑不快,他清楚记得,上次在京都,他使坏,引了几个大家闺秀去堵截萧西岭,下场是被挂在府里的老树上,吹一夜的冷风。
自打那次之后,沈千回的轻功一日千里,嘴贱之前,就先计划好逃跑路线。
现下,萧西岭动弹不得,可他手里还有暗器,万一刺破他嫩嫩的皮肤,留下疤痕……
好汉不吃眼前亏,忍了!
“林小丫去徐家,是为报复徐家少爷?”
沈千回摸了摸下巴,徐家少爷长成那猪头样,有碍观瞻,看一眼,容易让人吃不下饭。
长得丑没事,出来吓唬人就不对了。
“恩,难道你以为她能和蛮子有关系?”
萧西岭没发现,自己正在为林小丫开脱,她几次三番出现,时间上又刚好巧合。
“不是。”
沈千回正正面色,二人算是都被那丫头救过,总得给重礼表示感谢。
林小丫救的,不是他的性命,是京都未出嫁的闺秀那颗炽热的心。
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,京都的城门都要被那些小姐们哭倒了,若不是北地和京都相距千里之遥,早有人找上门来。
“我娘说,要带着晴儿到边城看看。”
萧西岭看不得沈千回嘚瑟,当即扔出一个重磅炸弹。
他的妹妹萧晴儿,比较难搞,武将世家的闺秀,整日舞刀弄棒,挥舞着小皮鞭,见到沈千回,就忍不住想抽他屁股。
“你说什么?”
晴天霹雳,沈千回一听,当即从软塌上滚下去,片刻后,城北大营军中大帐,传来一声哀嚎。
暗卫们隐藏在四周,不为所动,哼哼,肯定是沈军师又惹了自家少主,自作孽,不可活啊!
三天后,王轩之的娘亲下葬,小院也被房主收回,因为人在屋子里没的,房主很不高兴。
将心比心,李氏赔偿了点银子,又把王轩之带回家,又摆了一桌认亲酒,王轩之正式改名为林轩之,成为家里的一份子。
“轩子,家里的事都不用你操心,这些活计奶来做。”
何氏同情他的遭遇,对孝顺懂事的林轩之偏疼,有好吃的,都是第一个留给他。
林小丫这一辈无人嫉妒,兄弟姐妹,很快和林轩之混熟,他比林大丫生辰大,在家里是名副其实的二哥。
和他关系最好的,当属林小寒,家里做生意,李氏忙前忙后,一直没有抽出时间,把人送到学堂。
“二哥,我还有几个字没学会。”
林小寒跟着二哥林轩之开蒙,学认字的积极性很高,其中包括林小丫,她虽然懂蛮语,大齐本土文字却有一半看不明白,牟足劲摆脱文盲的帽子。
“好。”
林轩之好脾气的笑笑,虽然,还是想念娘亲,可是,他发觉自己很快就融入了林家,而林家也真正地把他当成亲人,而不是累赘。
窗外,刮着湿润的风,很快地,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。
林小丫搓搓手,站在院子里喊一声,“奶,我拿了鱼回来,晚上加点土豆,咱们炖上一大锅吧?”
“又拿回来了?”
招娣第一个从里跑出,拎着一条五六斤重的黑鱼,笑得眯了眼。
她食量太大,不好意思和主家一起吃,就单独占用了灶间,但是饭菜基本是一样的。招娣从来没吃得这么饱过。
前两天,家里做生意需要人手,她的二婶签了工契,成为林家帮工,偶尔还能带点吃食回家。
有了银钱看病,二叔的腿脚快养好了,等养好之后,能干一些帮着送货的活计。
招娣心里充满希望,天不亮就起身,里里外外,劈柴烧水,干活那叫一个麻利。
“对啊,有好吃的了!”
林小丫把黑鱼递过去。空间里的东西,泛滥成灾,她迫切地需要消化一部分,只不过鱼太大,都成精了,想要发卖,还有难度。
她只好借口城北大营发的福利,一次次地往家里拿东西。
上工三日,起早贪黑,林小丫靠在空间里补眠,勉强才能睡够。
沈狐狸雇佣童工,每日丢过来大量要翻译的信件,甚至是账本,弄得她头晕眼花,好在在大营里吃的那一顿还不错,主要是水晶绿豆糕,做得太漂亮,听说是在京都挖来的厨子。
地里的菜苗还没长起来,咱家青菜不多,小丫,明儿你休息吧,跟着轩子,让你们大哥带着你们去山里走走,挖点野菜回来。
“娘,正好明天我去乡下收鸭蛋,我们坐牛车去。”
刚下完雨,山上有不少野菜,荠菜,婆婆丁,烧菜还是熬汤,包饺子,那滋味都很好。
听说能山上,最激动的是林二丫,早早地准备了一身旧衣物,还有软底适合爬山的鞋子。
第二日,几人坐着牛车,来到距离城门不远的甜水村。
甜水村内有好几条小河,水质干净清澈,味道甘甜,因此得名。
甜水村养鸭子,鸭蛋特别好,李氏听人介绍,选定这里收鸭蛋。
林大寒带着几个小的轻装上阵,连招娣,也被带着一起。几人一人背了个背篓,林小丫背的是最小号,看着很精巧,是招娣自己编的。还真看不出,招娣这种看着不怎么灵活的人能如此手巧。
徐良还说招娣是习武的好苗子,非要做个便宜师傅,隔三差五地教她几招。
不知道是不是昨天下雨的原因,今天山里的路不太好走。
这一路上几乎看不见村里人,想来都在田间地头忙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