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节
  ☆、第四十章
  连景淮平时虽然也经常遭到谢明驰的针对, 但却从没有哪次像今日这般冤枉,他当即替自己叫屈道:“岳丈大人,误会啊!如今整个王府都是由圆圆当家做主, 她让往东, 我绝不敢往西,更别提给她委屈受了。”
  闻言,谢明驰复又看向自己怀中的女儿, 只见她双颊红润, 气色尚佳,从外表看起来确实不像婚后生活不协调的样子, 于是稍稍放下内心的担忧。
  他抬起手,爱怜地揉揉谢沅锦细软的发丝,道:“什么时候想爹爹了, 就回来瞧瞧,咱家没有嫁出去的女儿,泼出去的水这种说法, 爹爹永远是你的靠山。”
  谢沅锦点了点头表示明白。她方才是情绪上头, 一下子没收敛住, 这会儿回过神来,便有些不好意思。
  她松开手, 整个人从父亲的怀抱中退了出来,然后站直身子说道:“女儿带了父亲最喜欢的明前龙井,您若是想尝尝鲜,不如女儿现在去给您煮?”
  “嗯, 先进屋子里再说吧。”说罢,谢明驰的大手便在谢沅锦后背虚虚地扶了一把,拥着她往前。
  父女俩相别数日, 正是有许多体己话要说的时候,连景淮没有不知趣地凑上前,而是故意落后几步走在后头。
  其实在他看来,谢明驰父女打破隔阂,重塑亲情,是必然的结果。一方面因为谢沅锦本来就是你对我好,我便对你更好的真性子;
  另一方面则是因为,她从小亲缘淡薄,好不容易有个愿意将她视如己出的养母丁氏,也早早地去世了。所以,当真正的亲人出现在面前时,她只会比一般人更拼命地,去抓住那点仅有的温情。
  “她比以前开朗了很多。”盛长儒与连景淮并肩行走着,语气感叹道。
  对此连景淮只是淡淡地回应道:“毕竟她如今的生活里少了很多糟心的人,糟心的事儿。”
  他说这句话不过是陈述事实,并没有特别去影射谁,但听在盛长儒耳里,他还是忍不住对号入座道:“我知道过去是我们一家对不住她。子不言父之过,站在我的立场,我不好去评判父亲当年所犯下的过错,但我既然已经接手盛家的全部产业,将来必定会倾尽全力护她安好。”
  听闻此言,连景淮不禁挑了挑眉,问道:“你才刚中进士不久,即便是探花,入了翰林院,也仅仅是个七品编修,盛文旭居然放心这么早把家业交给你?”
  自从决定接纳这个姐夫以后,双方便不是外人了,因此盛长儒倒也没有隐瞒,而是坦白地说道:“父亲那五品郎中的官职,是沾了姐姐的光才到手的。本来姐姐若真是盛家的女儿,他还能心安理得地接受,但——”
  话至一半,盛长儒欲言又止。
  他动了动唇,几度张口,但最后还是没有继续说下去。
  好在不需要他说得多么清楚,连景淮也能够自己想明白。
  这十几年来,盛文旭没少亏待谢沅锦,中间甚至还动过把她打包送进权贵被窝里的想法,结果到头来,人家的真实身份竟然是堂堂侯府千金,盛文旭岂能不惶恐?只怕是每天都如坐针毡,深怕谢明驰前去寻仇吧!
  “——后来,我便劝他主动卸下官职,带着我娘亲一道回老家休养了。”盛长儒总结道。
  连景淮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,然后说道:“还算是聪明,知道要避风头。”
  话落,他们正好走至堂屋门口。
  进到屋子里后,谢沅锦便径自来到红泥小茶炉前,拿起火筷,拨了拨燃炉中的黑碳。炭炉上架着一只掐丝珐琅茶壶,正在等水沸。
  就这一小会儿的工夫,她也没闲着,从紫砂茶罐里舀出烘焙好的茶叶,倒入茶碾,细细地捣成细末。
  待茶壶里的水彻底煮沸以后,便轮到冲茶的步骤。谢沅锦将水壶由低至高,连拉三次,以保证茶汤的浓度能够均匀。
  末了,她又执起像刷子模样的茶筅搅拌茶汤,直至茶汤面上泛起白净细腻的泡沫,才算大功告成。
  连景淮平时对喝茶没什么讲究,更不晓得原来煮茶需要经过这么多道工序,一时间看得有些发愣。
  而谢明驰却已经接过茶杯,啜饮起来。他不是个会贪图口腹之欲的人,日常饮食都是以填饱肚子为主要目的,唯独在喝茶这件事上显得吹毛求疵。
  盖因亡妻玉氏酷爱茶道,每当夫妻二人同处在闺房中时,她总是会亲手为他煮茶,一杯接着一杯。到最后,谢明驰的味蕾被养刁了,可是却再也没有人,能够完美地还原出那股令他魂牵梦萦的滋味。
  谢明驰品完茶,轻轻将茶盏搁回桌面,然后说道:“茶是好茶,你的手艺也进步了不少。”
  “比之娘亲的手艺如何?”谢沅锦追问道。
  谢明驰思忖半晌,说:“乍一入口有几分相似,但你这回没有把控好火候,茶汤沸过头了。”
  连景淮眼珠跟着他们父女俩的对话,一来一往地转动,却愣是插不进半句话。谢明驰注意到他的视线,不由扭过头去问道:“怎么样,喝得出好坏吗?”
  骤然被点到名儿,连景淮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答道:“圆圆亲手泡的茶都是极好的,我都喜欢喝。”
  谢明驰闻言难得没有反驳,也没有嫌弃他油腔滑调,反而附和道:“是啊,还是自家的媳妇儿泡得茶最好,喝得惯,也合自己口味。”
  说到这里,谢明驰像是忽然想起什么,把目光投向了盛长儒,问道:“儒哥儿也该开始相看亲事了吧?目前可有瞧到钟意的姑娘?”
  盛长儒下意识瞥了一眼正对面坐着的谢沅锦,见后者也以一种好奇而期待的眼神注视着自己,心情顿时有些复杂。
  他端起茶杯,咕咚咕咚几口灌下去,勉强压住内心的燥意道:“没有。”
  连景淮似漫不经心地掀了掀薄唇,问道:“是没有你瞧得上的,还是没有瞧得上你的。”
  话音刚落,盛长儒还未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,谢沅锦倒先不乐意了。她伸手就在连景淮精实的小臂上用力一拧,“你胡说什么,咱们儒哥儿不仅生得玉树临风,本身更是极有才干,才十五岁的探花郎啊!怎么可能没有小姑娘钦慕?”
  连景淮受了数落,表面上虽然不敢违抗谢沅锦,但心里却狠狠地给盛长儒记上一笔。
  谢明驰静默片刻,沉吟道:“我最近时常耳闻,甄家想要把女儿许配予你的小道消息,倘若你并无此意,最好还是尽早和对方解释清楚吧,否则继续放任舆论滋长,恐会影响女方的声誉。”
  “甄家?”谢沅锦疑惑道:“是严大夫人甄氏的母家么?”
  盛长儒本不欲提起这桩事惹谢沅锦担心,但话题既然已经引到这上头,他再回避,就显得过于刻意了。因此,他只能将事情的始末娓娓道来。
  “工部侍郎甄纬思是本次春闱的主考官之一,在殿试以前,我便已经拜入他的门下,学习经略之事。这回我之所以能够获封为探花郎,当中也有老师的一份提携。”
  他敛了敛眸,搁在案上的双手十指相扣,片晌继续说道:“老师家的千金年方十四,正值豆蔻年华,为了避免误会,每次见面之时我都恪守着君子之礼,绝不逾越半分,但……”
  盛长儒用右手按着自己深锁的眉头,颇感无奈地说道:“老师似乎依然没有打消,想让我迎娶甄二姑娘为妻的念头。”
  因为看好其仕途,而将亲生女儿下嫁给得意门生的事情,在朝堂上屡见不鲜。这种联姻属于互利互惠,通常情况来说,很少人会拒绝。
  谢沅锦不禁疑问道:“你对甄二姑娘,不满意么?”
  “甄二姑娘固然好,但是我不喜欢。”他的声音不重,轻轻地、淡淡地,可是却说得无比坚定:“甄家能给的好处,无非是让我减少几年拼搏的时间,而我不需要。我还年轻,想要什么可以自己去挣。”
  这一瞬间,谢沅锦忽然从他身上看见了独属于少年郎的特质,热血、无惧、意气风发。
  “既如此,那便照你心里所想的去做吧。”站在长姐的角度,谢沅锦正打算再说些鼓励的话,可谁知就在这时,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。
  只见有名婢女慌慌张张地跑进来,一见谢明驰便焦急禀告道:“侯爷,大事不好了!”
  “今个儿下午皇上在西暖阁召见几位重臣的时候,鄂国公突然上奏,请求皇上早日立储,以安社稷。起初皇上并不打算理会,可后来鄂国公爷竟长跪不起,欲以此作为要胁,逼迫皇上正面回应有关立储的问题……”
  谢明驰一听,立即拔高声音,语气严肃地问道:“那现在呢?情况如何?”
  小婢女瑟缩着身子,呐呐地回答道:“现在……皇上当众斥骂鄂国公爷,说他玩弄权术,结党营私,打压异己,是朝廷的蛀虫。而鄂国公则反批皇上不听谏言,不识忠良……”
  听至此处,连景淮不由以手扶额,叹息道:“这些人就不能让我安安生生地度完婚假么?非得挑在这种时候搞事。”
  相比起来,谢明驰便显得冷静许多,他没有发出半句怨言或者牢骚,而是紧接着问道:“然后呢,皇上可有下达什么指令?”
  “有的。”小婢女如实回禀道:“皇上下旨,说要即刻宣朝中四品以上的官员入宫,让大家评评究竟是谁有理儿。”
  连景淮再度叹了口气,站起身,抚平袍裾上因久坐而产生的皱折。
  谢沅锦见状,赶忙上前帮着他整理衣襟,“郎君,一会儿皇上若是询问你的意见,你切记,千万要小心应答,知道吗?”
  “嗯,我知道。”连景淮说完,不顾周遭目光,伸出一只手圈住谢沅锦玲珑的纤腰,并将她揽向自己。
  “你……”谢沅锦才张开口,想要阻拦,嘴巴就立马被堵住了。男人将她搂紧,唇舌顺势侵占她的口腔,霸道得仿佛要夺去她的全部呼吸,封住一切言语。
  因为视角的问题,众人看不清楚他们的动作,只知道连景淮把谢沅锦按在怀里抱了一会儿,再松开时,后者整张脸蛋都爬满了红晕,娇艳欲滴。
  “乖乖的,等我回来接你。”
  眼瞅着谢沅锦点头答应,连景淮刚有些放下心来,却又突然想起了另一件事情。
  ——若是他和谢明驰一道入宫觐见皇帝的话,这幢屋子里岂不就剩下谢沅锦,和盛长儒这对假姐弟独处么! ?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耶!我最喜欢写吃醋剧情了,男主越酸我越快乐!
  ☆、第四十一章
  连景淮心里虽然极度不乐意, 让谢沅锦和盛长儒这个隐形的情敌独处,但眼下也没有别的选择,于是他只得狠狠地剜了后者几眼, 双眸锐利如刀。
  盛长儒背后一凉, 下意识拢紧了衣裳。
  待连景淮离开以后,谢沅锦慢腾腾地伸了个懒腰,然后才转向盛长儒, 态度轻松地说道:“好啦, 趁着你姐夫那个讨厌鬼不在,咱们好好聊聊。”
  说罢, 不等盛长儒反应过来,她便站起身,走到酒柜旁, 取出两壶谢明驰珍藏已久的玉泉酒,一壶递给他,一壶留给自己。
  玉泉酒是宫廷用酒, 每年春秋两季由光禄寺良酝署向帝王进贡。该酒因采用西郊玉泉山之泉水酿造而成, 故而得名, 是开国君主万乘皇帝最爱饮用的酒。
  盛长儒曾经在宫宴中饮过此酒,依稀记得味道确实挺好, 酒液色泽淡丽,酒质醇厚,喝起来口感甘甜圆润,但是……
  他不禁面露疑惑地问道:“姐姐, 你能喝酒么?”
  说实话,谢沅锦心里也有些发虚,她从前虽然也喝过几次酒, 但每每都是浅尝辄止,所以压根不清楚自己酒量的多寡。
  然而,若是不借酒精助兴,盛长儒恐怕很难敞开心房,去和她谈论感情这种私密的事情,因此只得硬着头皮道:“当然可以啦!你可别小瞧我,说不准我比你还能喝呢。”
  盛长儒狐疑地注视着她,想要从她的脸上找出说谎的痕迹,但终究是一无所获。于是他率先拔开瓶塞,对准壶口,咕咚咕咚地灌起酒来。
  谢沅锦眼睁睁看着他喝酒如喝水,仰起脖子便是一口干,不由得愣了愣,随后赶忙出声阻止道:“行了行了,快别喝了。”
  盛长儒并不贪杯,闻言立马放下酒注子。 “这下你总该知道了吧?你是喝不过我的。”话落,他又不容置喙地收走摆在谢沅锦面前的酒壶,继而将茶杯推给她。
  “姑娘家家的,少喝点酒。”
  不知为何,谢沅锦竟从这短短九个字当中,听出了些许宠溺的意味。她甩甩头,努力将奇怪的念头驱逐出脑袋,然后故作无事地调侃道:“我还当我弟弟是滴酒不沾的乖孩子呐,谁知实际却是个小酒鬼。”
  换作往常,盛长儒定然是会讨巧卖乖地说几句好听话儿的,但今日,他却只是微垂着眼眸,意有所指地道:“你不知道的事情可多了。”
  谢沅锦有些招架不住这样的盛长儒,索性把话题带回到幼年时期,道:“我记得你刚进入学堂的时候,被好多同龄的小姑娘爱慕。其中有个脸蛋儿圆圆的,眼睛大大的,粉雕玉琢般可爱的女孩,每日散学都要跟在你身后回家,你记得吗?”
  盛长儒想也不想便摇头道:“不记得了。”
  谢沅锦对此早有预料,因而并没有表露出任何惊异之情。 “当时我问你,觉得那个女孩儿如何,是不是挺可爱的?结果你倒好,居然回答我说,‘小小年纪哪里看得出美丑’。”
  时至今日,再回想起他那副人小鬼大的模样,谢沅锦还是忍不住捂着嘴,轻笑出声:“那会儿我就时常在想,恐怕得是天仙才能入得了你的眼。你说呢?你究竟喜欢什么样儿的姑娘。”
  问话的时候,谢沅锦身子不自觉往前倾。她靠得那么近,盛长儒甚至能够闻到那幽兰般的细细香喘,仿佛带毒的罂粟,诱他去采摘。
  盛长儒不得已后退了几步,双手撑在身后的地面上,狼狈地喘息。
  无法否认地,他想要她。这种感觉不是头一回出现,早在三四年前,他便隐隐发觉自己对谢沅锦这个长姐,怀有不寻常的情愫。
  犹记得,那是个夏日的黄昏。谢沅锦如同往常那般,手把手地教他识字习文,因为天气炎热,她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纱裙,女性特征十分明显。
  盛长儒起初只是有些不好意思,直到后来看见谢沅锦拿出一方丝帕,轻轻擦拭着脖颈间渗出来的薄薄香汗。
  她的脖子纤细,且没有丝毫颈纹,晶莹的汗珠在如雪的肌肤上凝结,看似凌乱,实则却带着一种清新脱俗的美感。
  盛长儒轻易便看痴了眼。
  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