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二章:我不喜欢这世界,我只喜欢你
  “墨洛夕,没想到你感情史这么丰富”易晨心里的气直直的往上冒。
  “对啊,他还在我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,还很贴心的为我抹药,他还给我喂饭吃”洛夕不自觉的回忆着昨天的一切。
  易晨听到这里,被气笑了,这个傻子,到底懂不懂他说的恋爱经验啊?
  “所以这都是你的恋爱经验?”易晨心里也放松了不少。
  “对啊,因为我只有和你谈过恋爱啊,过去的时间发生的不就是恋爱经验吗?”洛夕说完无比认真的看着易晨。
  “啊啊啊啊,果然墨洛夕的脑回路一般人无法匹及”易晨心里感叹。
  “嗯,墨洛夕,有没有人说你很独特啊?”
  “没有,一般人都说我可爱???”
  “哈哈,遇到你我真的是太幸运了”
  “易晨,早点休息吧,明天还要上课”洛夕温柔的说到,脸红红的,非常的可爱???
  “好啊,马上睡觉,你看我现在十一点就睡觉了”像是再炫耀一般,还等着夸奖的孩子。
  “易晨”洛夕叫了一声
  “嗯,在线”就听洛夕说道:
  “我不喜欢这世界,我只喜欢你”易晨听到这句话,前所未有的笑容。
  “我知道了,早点休息哦”易晨假装很淡定,挂掉视频后久久不能平静。
  这样一个傻傻的女孩,温柔又善良,倔强而坚强,无论怎样,都是他易晨喜欢的模样,因为那个人是墨洛夕。
  第二天,洛夕精精神神的上学,手腕上的勒痕消失的差不多了。
  洛夕到教室,易晨已经把早餐准备好了,洛夕看的心里一阵暖心。
  “呐,你的校服”
  易晨看到还是那晚的袋子,心里居然莫名其妙的想,“要是洛夕给我把衣服洗了,我就一直穿着”但是想了想,想到洛夕手腕的勒痕,不适合洗衣服,他自己又暗自懊悔。
  打开一看,就闻到一点点的清香,并不浓烈,和洛夕衣服的清香一模一样。
  “你给我把校服洗了?和你的放在一起洗的吗?”易晨好奇的问。
  “不是啊,我手洗的,一件一件洗的,没有混一起,你放心吧。”洛夕回答。
  “放心什么?”易晨一脸懵
  “你不是有洁癖吗?我就用了新的盆洗的”洛夕眨巴着大眼睛,仿佛在说,“看我做的好不好,快夸夸我”
  易晨:这个傻子╭(╯e╰)╮
  “你的手腕受伤了,怎么不好好休息,还洗衣服?”
  “没事,已经不疼了”
  “和你有关的一切,我都不嫌弃”易晨捏了捏洛夕软乎乎的脸,真好捏。
  “哦哦哦,这是我的特权吗?”
  “对”易晨笑着看着洛夕。
  “学习学习”。
  洛夕掐了掐易晨的胳膊,易晨乐的享受,又捏不疼,就跟挠痒痒没有区别。
  一如往常般的,ha班学习氛围非常的浓厚,一个班级如何,并不仅仅在于年纪第一第二的同学在,而在于整个班级的学习氛围的浓厚与否。
  埋头深深沉迷在书海里的他们,静静的沉淀着属于自己的时光,这一段默默努力而看不到光的日子,叫做“扎根”。
  有那么一段时光,心里装着一个人,他仿佛就是全世界。
  有那么一段时光,心无旁骛做一件事情,只为站的更高。
  有那么一段时光,让人深深怀念,午夜梦回总是曾经的点点滴滴。
  这段时光,就是“青春”。
  华都第一中学,整个校园里,都能够看到一张张朝气蓬勃的脸,还有稚气未脱的小孩子举动。
  有亮眼如洛夕易晨般的郎才女貌,也有快乐如张旭峰橙子般的最萌身高差,也有大胆如李宁一季文静般的明目张胆,亦有知心如罗云蒋梦涵的心照不宣。
  在这个“青春的故事里”,他们还在路上。
  要说这张旭峰是怎么悄无声息的把橙子骗到手的呢?
  原来啊,是这样的。
  张旭峰星期天闲来无事四处溜达,到处走走看看,好巧的是一不小心走了偏路。
  走进了一个窄胡同,虽说是偏了些,也还好,路近一点不是。
  刚走进胡同,就看到几个男生正追着一个女生,那女生只管跑,都没有看见前面的张旭峰。
  张旭峰仔细一看,原来是橙子,洛夕的好朋友。
  张旭峰猜测事情发展之后,张开双臂,橙子就这样扑了个满怀。
  “怕什么,有我在,他们动不了你分豪”张旭峰和易晨几个人大小一起练武,功夫自不必说。
  一用胳膊拦着橙子的肩膀,“来,看看我是怎么帮你打走这些个小杂碎的。”
  “哪个道上的?敢动爷的人?”张旭峰拽拽的说到。
  这几个小杂碎原本就是一些小混混,平时没事干就堵一堵女孩子,也没干过什么坏事,就是有这个癖好。
  一听人家问哪个道上的?直接吓懵了,他们啥道也不是啊,以为遇上了传说中的大哥,吓得转身就跑。
  张旭峰本来准备好好收拾的,结果跑的一干二净,嘴里喊着“再也不敢了”。
  以后张旭峰没事就送送橙子回家,或者等着一起上学,一来二去,就有感情了。
  看着橙子红彤彤的脸,洛夕也很开心,好姐妹有人喜欢有人疼,那是好事啊!
  洛夕放学回家刷刷手机,看到苏暮晨给她发消息:下下周的周天是易哥生日。
  洛夕看到这条消息,脸不自觉的有些红,虽然她知道易晨的那几个哥们肯定都知道了,每次都装作不知道,现在直接说出来(??.??)。
  洛夕回复:知道啦,谢谢你!
  洛夕脑海里冒出:送什么呢?手表吗?不行不行,太老套了,洛夕自己就pass掉了。
  衣服?他也不缺啊。
  鞋子?他也不缺啊?
  要是她以前的朋友,会直接告诉她:你用钱砸死我吧!可是现在她小有积蓄,但是易晨也不缺钱啊。
  洛夕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什么适合的礼物。
  “要不动手做一个?”洛夕刚冒出这个想法,随之而来想到自己也是手残党。
  【集思广益,给男朋友送什么礼物好呢?】